2013-01-17 | 5108人浏览 |
作者:sysmaster |
1月11日,工信部在其网站公布推进物流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起与国家现代物流体系相适应和协调发展的物流信息化体系,建设和完善全国统一的交通与承运工具、人员等基础数据库,并规范信息资源的社会开放服务,提高社会化、市场化开发利用水平。
意见指出,信息化正成为现代物流最重要的核心特征和时代特征。推动物流信息化发展,对促进现代物流的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提出了推动物流信息化工作的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带动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物流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一批物流信息服务企业创业、创新和做大做强。支持以信息化带动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创新。
意见提出要提高全社会物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政府部门物流服务与监管的信息化水平,推进铁路、邮政、海关等十多个部门电子政务系统中物流相关服务与监管职能的建设和完善。推动道路运输危险品监管平台和邮政业监管信息平台等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意见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公路、航道、港口、营运车辆及船舶动态信息、运输业户、营业性驾驶员、船员、身份信息和危险化学品等基础数据库,并规范信息资源的社会开放服务,提高社会化、市场化开发利用水平,推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邮政货运、管道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及仓储等企业物流信息系统、行业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重点支持电子标志、自动识别、信息交换、智能交通、物流经营管理、移动信息服务、可视化服务和位置服务等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3S(GNSS、GIS、RS)、机器到机器(M2M)、RFID等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大力支持TD-SCDMA等移动通信技术和北斗导航等全球导航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支持利用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提高物流信息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水平。在装备制造、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烟草等具有高附加值或需重点监管的行业,开展物联网应用试点。支持智能交通系统(ITS)、物流基地综合管理系统、智能集装箱管理系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LMS)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开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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